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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 2024-04-2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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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现将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已于报名网站公布,请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查阅。

  考生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申请查分须如实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同扫描发至邮箱:hpzjtzx@163.com。未按要求上报资料或逾期恕不受理。

  二、资格复审

  (一)对象范围:

  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复审对象。

  (二)时间和方式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0日8:30-12:00、14:30-17:30,采取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

  (三)地点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六楼东会议室(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西13号)。

  (四)材料要求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入围面试。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咨询电话:0760-23225065,联系人:华老师。

  附件:考生查分登记表

  中山市黄圃镇教体文旅局

  中山市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考生查分登记表.wps

  原文标题: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www.zs.gov.cn/hpz/gggs/content/post_2399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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