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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山市华侨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网络 | 2021-09-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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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华侨中学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17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华侨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

  博士工资待遇除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外,可按政策申请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补贴和享受中山市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补贴。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2019年11月及之后取得国(境)外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地点

  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华侨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4)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3.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于2021年10月20日17:30关闭),考生点击下方链接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把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按“学科+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招聘邮箱:3125399218@qq.com。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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