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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选聘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公告(4名)

中山教育信息港 | 2023-10-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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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下同)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中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办中小学选聘教研员4名。为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全市教体系统内在编在岗且具备选聘岗位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化学、高中英语、初中数学、中小学美术学科教研员各1名(共4名),拟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三、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

  2.学历、职称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现从事本学段、本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持有对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中小学系列一级以上职称。

  3.能力条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级均在“合格”以上。

  4.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正高级教师或获评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中山市“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的,可放宽至45周岁。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例如,2023年10月12日开始报名,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招聘当年-<出生年份+1>)10月12日(报名第一天)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5.无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基本功扎实,教学业绩突出。

  (1)有学术影响力,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含市青年教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学科市级中心教研组成员(镇街学科中心教研组组长或市直属学校学科组组长)。

  (2)在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承担市级以上讲座2次以上。

  (3)报考高中化学、高中英语、初中数学学科岗位者,有两届以上毕业班任教经历。

  2.教育理论水平较高,教科研能力较强。

  (1)论文撰写。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者参编学科专著或学科教材。

  (2)课题研究。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学科课题研究,本人在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内排名前六。

  (三)其他条件

  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人才,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岗位任职条件。

  1.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2.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以上;

  3.博士研究生;

  4.正高级教师或获评全国优秀教师;

  5.省特级教师;

  6.中山市“英才计划”特聘人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30(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六楼611室;联系电话:0760-89989361,联系人:陈老师、公老师。

  (二)报名要求

  1.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2.需要的材料:

  (1)《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

  (2)《市教研室选聘教研员资格条件自评表》(附件2,简称自评表);

  (3)佐证材料按《自评表》的顺序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且扫描成同一个PDF文件)提交审核,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原件核验。

  以上3项材料电子版以U盘或硬盘等存储介质与纸质材料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需提交盖章扫描PDF版及WORD文档。

  五、资格审核与考试

  (一)资格审核及评审

  按选聘条件审核报名材料。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获奖情况等情况进行评审,并按拟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方式: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成立面试小组,统一进行面试。报考者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由资格评审得分50%+面试成绩50%组成,按拟聘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六、考察

  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选聘考察小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由在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以及中山教育体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系统内调动及聘用手续,聘用至拟聘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选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2.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教研员选聘工作是支持本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师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支持选聘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加强思想教育,对后续人员调动手续予以配合。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 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x

  附件2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选聘教研员资格条件自评表.docx

  撰稿单位: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撰稿人:陈珊妮校对人:夏建军二审:朱敏嫣三审:吴祥明

  原文标题: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选聘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zsedu.cn/info/939130.j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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