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某些法定情形出现时,暂时不采取在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符合第二种情形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罪犯最有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A . 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丈夫死亡,父母患重病,尚有三个3-8岁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看
B . 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监后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杀未果,危及生命
C . 罪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突发疾病,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D . 罪犯丙(女)被判处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其已怀孕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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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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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
关键信息Ⅰ(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①严重疾病;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③生活不能自理;
关键信息Ⅱ(无期徒刑)------①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关键信息Ⅲ(有社会危险性,或自伤自残)------①不得保外就医
第二步:题目详解
罪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因疾病不能生活自理,由关键信息Ⅰ,符合③“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最有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所以选C。
A选项: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由关键信息Ⅰ,不符合①②③中任一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性较低,所以A不选。
B选项: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后自杀危及生命,由关键信息Ⅲ,可知该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所以B不选。
D选项:罪犯丙(女)被判处死刑,虽然她已怀孕,但前提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此不在暂予监外执行考虑的范畴,不符合定义,所以D不选。
故本题选C。
【2017-河南-056】